是指个体经营者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, 为弥补创业经营中资金不足而向我行申请发放的人民币贷款。
适用对象
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非法人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、合伙企业的合伙人、个人独资企业的业主及自然人。
产品介绍
是指个体经营者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,为弥补创业中经营性流动资金不足而申请发放的人民币贷款。
产品特点
1、额度高,根据借款人实际所需以及担保方式的充足性,最高可达500万元;
2、担保方式多样,可以采用抵押、质押(包括以共同财产设置抵(质)押)、保证;
3、面向对象广泛,包括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非法人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、合伙企业的合伙人、个人独资企业的业主及自然人。
办理条件
1、借款人从事合法的经营活动,有固定经营场所,有稳定的合法收入;
2、借款资金必须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个人投资创业、置业活动;
3、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。